稱兒子肝蟲上腦鼻流腦漿 前警員大話西遊向姨仔騙財候懲

【on.cc東網專訊】1名前男警多次訛稱兒子的肝臟生蟲及擴散上腦,需買藥及做激光手術等,騙取其姨仔近20萬港元;及後又向女友訛稱她銀行戶口有可疑活動,警方正在調查,誘使她交出銀行卡和信用卡;另向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申請貨款時作出虛假陳述等。他今天(30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共24項欺詐及1項盜竊罪,所有控罪涉款約107萬港元。案件押後至12月2日判刑,被告續須還押。

現年48歲的被告以英文代號「FSL」代表,他被控共31項欺詐及1項盜竊罪,今承認其中25罪;餘下7項欺詐罪則存檔法庭。案情透露,被告與妻子於2006年生下兒子。2018年9月至11月期間,被告多次致電其妻子的妹妹,初時訛稱兒子患肝病須自費買藥;其後改稱兒子肝生蟲,要買新型杜蟲藥,否則蟲會擴散上腦。及後他指蟲已殺剩1條,醫生建議做激光手術;因為蟲太大而須買藥令蟲昏迷,才可進行手術;惟手術後發現蟲已上腦,故須再做電療。之後被告再向姨仔稱,因蟲在腦部過久,兒子腦部出現一個孔,須施手術修補,否則腦漿會從鼻孔流出。他又向姨仔訛稱須買保肝藥,又指自己和兒子患威爾遜氏症導致肝會積累銅。被告以上述一系列理由向小姨借錢,並指使兒子訛稱自己患病,否則斷絕父子關係。被告又叫小姨不要告知其妻,因為妻子容易情緒激動及不願向外借錢幫忙,小姨出於對外甥的關心,多次借款給被告,涉款共約16.9萬港元,被告曾還款3000港元,但於2018年12月起失聯。被告兒子在警方介入調查後,承認沒有患肝病。

案情又指,被告於2019年11月中與另一女子發展成情侶關係,兩人一起同住。該女子將共約11.9萬元的1批首飾放在房間夾萬內,某日被告向女友訛稱夾萬有「污糟嘢」,着女友不要打開夾萬及聲稱自己會驅除。事後女友發現首飾失蹤,而被告曾將部分首飾拿去典當。被告又向女友訛稱,女友前夫想爭其女兒的管養權,及女友與前男友曾涉走私黃金到日本,要求女友支付律師費及結清關稅等,騙取涉款5.9萬港元。被告又訛稱警方正調查女友銀行戶口的可疑活動,使她交出共8張提款卡和信用卡。被告於2020年7月2日被捕,警方從沒調查被告女友銀行戶口,而被告女友發現銀行戶口有多宗未獲授交易,涉款共約22.1萬港元。

被告另於2019年9月主動在網上接觸1名誤墮求職騙局的陳姓女子,被告聲稱可替她追回被騙的金錢及個人資料等,誘使陳交出金錢。另外被告又訛稱他患癌,向陳借錢買標靶藥,騙去陳共6.2萬港元。另外,被告於2015年至2016年期間向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申請了3項貸款,涉款共約44.4萬港元,而被告在申請貸款時,隱瞞自己另有26筆未償還的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共約342萬港元。此外,控方今在庭上透露,被告於今年10月在高等法院,被裁定向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等罪成,被判監4年。他早於2020年5月已被革職。

案件編號:DCCC 49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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