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借予華懋4200萬打遺產官司 林義雄索本金利息1.6億

【on.cc東網專訊】有經營借貸業務的商人林義雄於2015年入稟高院,指於2009年與龔仁心達成協議,向華懋慈善基金借出逾4200萬港元助對方與陳振聰打爭產官司,因對方一直沒有還款故要求基金會連本帶利償還逾1.6億港元。該宗追款案件今(18日)於原訟庭開審,林義雄出庭作供。基金會一方指涉案款項當中有2000萬港元是林心甘情願下捐贈予基金會,其餘則是他人的捐款。林則直斥對方「扯蛋(即胡說八道)」及「莫名其炒」,直斥這是「吃人不吐骨頭」抹殺他人的借款。

本案原告是林義雄,被告是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龔仁心與胞姐龔中心今亦有到庭聽審。據與訟雙方的開案陳詞,本案爭議之處是該筆4200萬港元款項,是如原告稱是借貸,還是被告稱是捐款。原告指被告一直無實則業務,據它早前向原告透露,單在2007年至2010年間,被告在與陳振聰的爭產官司,已支付了1.38億港元律師費,因此需借款來支持開支,故向原告提出借款。被告方陳詞時則指當時被告可籌錢支付官司開支,從公開文件中可見,被告單在2010年已籌得5500萬港元,只是當時認為沒有發收據的必要,才沒有支付收據。

原告林義雄今作供表示,他有經營借貸業務,在2009年1月經已故全國政協常委徐展堂介紹下認識龔仁心。雙方在同年1月在中國見面時,龔仁心提出向林借錢助被告打官司,又指利息多少也可以,最終在當時的華懋集團行政總裁許業榮提議下,以年息60厘借錢予被告,當中有2000萬港元是原告自己借出,其餘的2000多萬港元則是原告從其他生意夥伴籌集得來的借款,並分9筆存入被告的帳戶。因為被告一直沒有還款,所以他才入稟追討。

被告的大律師盤問林時質疑如是借款,為何沒有單據。林解釋因當時相信徐展堂,對方是政協常委且與他認識10多年,加上華懋是間很大及「高尚」的公司,故認為毋須任何借款單據。被告方又質疑指,林最初給予基金會的法定償債書中,並沒提過利息一事,其後在入稟狀則提及雙方定下的利息為每年48厘,但庭上卻稱定下每年60厘利息,指林捏造事實。林則直指被告大律師「胡說八道」,又指該年息是許業榮定下的。大律師又指除了該2000萬港元「捐款」外,林根本沒有向其他人籌集款項借予基金會,因此並無林向該些人士還款的全面紀錄,該些人士亦沒出庭為林作供。林解釋有些款項他是以籌碼償還,而他是透過2名人士替他籌集款項,但其中一人已身故,另一人則早已中風故未能出庭作供。

被告方又指,林義雄是世紀創投有限公司的股東之一,該公司與華懋集團在內地有合作計劃,涉及逾11億元人民幣,林是因為想討好華懋集團才向被告捐款。林則直指對方的指控嚴重,即指他行賄,並稱如屬真實對方應報警求助。被告方又指因世紀創投與華懋的合作告吹且在內展開訴訟,林未能取得該11億人民幣的生意才把捐款稱為借款,林則否認此說法並指對方「胡說八道」。

案件編號:HCA 764/2015

【更多即時新聞詳情請上東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