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DQ違《基本法》 郭卓堅提司法覆核

郭卓堅(中)就4名泛民議員被撤銷資格申請司法覆核。(溫卓賢攝)
郭卓堅(中)就4名泛民議員被撤銷資格申請司法覆核。(溫卓賢攝)

【本報訊】「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就政府早前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褫奪4名泛民議員資格一事,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該決定違反《基本法》,而且不應由行政機關執行,要求法庭頒令其決定屬違法違憲。

稱不符港法律程序

申請人郭卓堅把特首林鄭月娥列為答辯人。入稟狀指,政府今次的做法是繞過《基本法》29條,而且該決定具有追朔力,並不符合香港法律程序。郭在傳媒面前指稱,所有立法會議員都是經過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人大常委會今次決定亦只是解釋立法會議員必須遵守就職誓言,而特首尚未收到中央政府取消該4名議員的委任,便自行擅自宣布取消4位議員資格,是「以下犯上」。案件編號:HCAL 226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