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放寬法援申請人財務資格限額

立法會通過政府提出的決議案,放寬法援申請人的財務資格限額,法援普通計劃的財務資格限額,由30萬2000元,調高至30萬7130元,以及將法援輔助計劃的財務資格限額,由150萬9980元,調高至153萬5650元。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表示,調高財務資格限額,涉及法律援助署每年約65萬元的額外經常開支,如立法會通過決議案,經調整的財務資格限額將於刊憲後生效。 立法會亦通過政府另一項有關法援的決議案,擴大法援輔助計劃的範圍,以涵蓋向涉及證券交易、期貨合約交易及提供證劵保證金融資的金融中介人,提出的金錢申索,以及關於衍生工具、貨幣期貨及其他期貨合約交易的金錢申索,而輔助計劃的最低申索額,亦由現時6萬元,調高至7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