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涉掌摑用書本拍打幼童 前員工承認11項虐兒罪候判

童樂居虐兒案
童樂居虐兒案

「童樂居」虐兒案累計34名職員被控,其中56歲前女職員涉於不足1個月內襲擊10名幼童,包括以腳用力踩在幼童臉上,又於幼童坐在便盆時,大力向下按他的頭部。女職員今(19日)於區域法院承認11項虐兒罪,為首名於區域法院認罪的職員。法官押後下周一(26日)判刑,被告續准保釋。

控罪指,女被告陳麗娟(56歲,前幼兒工作者),被控11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被告另被控的2項相同控罪獲存檔法庭。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童樂居虐兒案-涉掌摑用書本拍打幼童-前員工承認11項虐兒罪候判/383504?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