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25歲前女職員無故拍打幼童後腦 被判囚4個月10周

童樂居虐兒案|粗暴抹臉無故拍打幼童後腦 25歲前女職員判囚4個月10周
童樂居虐兒案|粗暴抹臉無故拍打幼童後腦 25歲前女職員判囚4個月10周

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前年年底爆出虐兒事件,累計至今共34名職員被控虐兒。其中一名25歲前幼兒女工作員粗暴地為男童抹臉,又無故拍打男童後腦等,她早前承認3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今日(11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4個月10星期。

被告謝綉蔚承認於20211120日及25日,在旺角童樂居內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兒童責任,分別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3歲男童F1歲男童R及一名不知名兒童,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童樂居虐兒案-25歲前女職員無故拍打幼童後腦-被判囚4個月10周/370707?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