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保就業計劃資助僱主9至11月期間支付僱員工資

第二期「保就業計劃」將於本月31日開始接受申請,資助僱主在今年9月至11月期間支付僱員工資,申請資格及工資補貼計算方法不變,按「指定月份」的實際工資一半計算補貼,每名員工最高補貼額為每月9千元,僱主仍要承諾接受補貼期間不會裁員,並將補貼金額全數用於僱員工資。 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表示,為惠及65歲或以上僱員,只要強積金紀錄證明書顯示,僱主聘用65歲或以上的僱員,即使無工資金額或自願供款額,每名65歲或以上的僱員,每月可獲5千元補貼,當局批出申請後會審視僱主有否將補貼全數支付給僱員。 至於已領取第一期「保就業計劃」資助的自僱人士,則不能再申請第二期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