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球場修訂為「未決定用途」 地政總署稱租約如期8月完結

【on.cc東網專訊】粉嶺高球場用地暫時獲修訂為「未決定用途」地帶,大多數城市規劃委員會委員同意用地適合作公營房屋發展。地政總署署長黎志華今日(25日)在出席北區區議會後表示,高球場32公頃土地的租約將會如期在8月底終止,地政總署屆時會將土地交予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管理。而房屋委員會委員兼公屋聯會幹事招國偉則認為,有關用地必須堅持用於公營房屋發展,期望政府能盡快就有關用地的建屋布局及參數公布具體方案。

黎志華表示,高球場32公頃土地在3年前以短期租約形式租予香港哥爾夫球會,租約將在8月底終止,而署方在過去一個月,亦曾與康文署及球會的代表到場考察,討論交收工作。對於城規會修訂粉嶺高球場32公頃用地為未決定用途,招國偉則表示理解城規會接納及通過規劃署的建議,但期望政府盡快公布該地的建屋具體方案,以釋除公眾疑慮,追回時間及進度。

黎志華於北區區議會會議上亦被問及處理丁屋審批和移除危險樹木速度太慢的問題。北區區議員侯志強表示,以往新界原居民申請丁屋只需幾個月便獲批,現在少則5、6年,多則10多20年仍未獲批,形容「等到頭髮斑白都申請不到丁屋。」黎志華則回覆指,希望可以簡化丁屋審批的程序,內部審批時毋須地政專員批准。

至於移除危險樹木個案,北區區議會主席羅庭德表示,過去曾在麻笏村接獲求助個案,今年1月有村民通報相關部門有樹木快將倒塌,3月時地政署人員曾去巡視,發現樹木有問題但沒有即時移除,直至5月時樹木最後倒塌。黎志華則指過去一年已有承辦商因而被懲處,禁止其參與投標,將來招標條款亦會加辣,如果承辦商做得不好,亦會有新的懲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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