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處理曾蔭權上訴許可申請 控辯雙方陳詞完畢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去年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判囚20個月,其後就判刑上訴得直,上訴庭駁回他的定罪上訴,但減刑至12個月。曾蔭權再就定罪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終審法院開庭處理。控辯雙方陳詞完畢,法庭暫時休庭。 在休庭時,曾蔭權的家人到犯人欄前,向曾蔭權問好,曾蔭權隔著犯人欄的玻璃與家人聊天,又說「我無事,放心」 ,他又向到庭的記者說多謝。 在庭上,代表律政司的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認為,上訴庭基於原審法官的引導,駁回曾蔭權的上訴,他認為上訴庭的分析正確。 David Perry說,原審法官的引導,有向陪審團解釋何謂蓄意或只是疏忽遺漏,認為法官採用了簡單字眼去解釋,又指法官所列出的定罪門檻,較冼錦華案更高。 代表曾蔭權的英國御用大律師萬江儀則說,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未有給予陪審團空間去考慮被告是否遺漏披露,亦沒有要求陪審團考慮曾蔭權是否有主觀意圖不申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