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發刀具照圖恐嚇 前區議員何惠彬罪成

【on.cc東網專訊】已辭職的前元朗區區議員何惠彬,在2020年3月於其個人facebook頁面發文,稱收到街坊投訴有人在天水圍天耀邨內聚賭,計劃到場「掃場」,並附上一張刀具照片。何否認一項企圖刑事恐嚇罪後受審,今日(2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罪成。裁判官施祖堯指出,若被告只於貼文中揚言要掃蕩賭檔,固然可以,但他接下提及「未諗好帶乜,棍棒刀鋸我都有」,更附上刀照,這些工具可用於傷人,結合貼文中「得罪」、「今鋪過玩大」等字句,推論被告有意恐嚇他人會使其受傷。被告准續保釋至2月8日候懲,期間為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31歲被告何惠彬,被控於2020年3月21日,在香港企圖威脅他人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他人受驚。裁判官裁決指,被告聲稱張貼刀照是要暗示自殘,因為他有責任解決天耀邨聚賭問題,但是該些聚賭人士亦是有份投票給他的街坊,故他身困兩難下萌生自殘念頭。惟被告說法自相矛盾,如果他想跟街坊和平解決問題,毋須提及「棍棒刀鋸」等傷人工具,應該將想法寫得直截了當,好讓街坊明白。相反被告發布掃蕩的時間及地點後,提到傷人工具、張貼刀照及提醒街坊注意人身安全,結合貼文中其他字句,裁定被告有意恐嚇他人。

辯方求情指,被告很早已立志從政,自大學畢業後,曾為前立法會議員曾鈺成及梁耀忠擔任議員助理,又加入街坊工友服務處。後來他成功出選元朗區區議員,至去年7月辭職。辯方逐指,被告犯案出於一個好的心願,只是用錯方法,他已不是區議員,故沒有重犯機會,冀法庭考慮被告背景,能夠判處其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把案件押後判刑,但明言一切判刑選擇都有可能。

案件編號:TMCC 137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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