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光:政府正研究確立社工註冊局成員需宣誓要求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政府正研究法定機構公職人員宣誓的工作,包括可能需要修訂法例,確立有關社工註冊局成員需要宣誓的要求。另外,局方與勞工處正就《職工會條例》可能需要作出的調整,進行立法修訂的研究及準備工作,切實維護國家安全。他說,在相關工作大致完成後,會諮詢持份者。 羅致光在網誌表示,已登記職工會的管理及運作必須符合《職工會條例》及其已登記的會章,對於履行《香港國安法》責任的工作,仍有提升空間。他說,一般而言,若個別已登記職工會涉嫌違反條例或會章,職工會登記局不排除根據條例,取消有關職工會的登記。前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便因此在上月被撤銷登記。 他又說,社署已大致完成更新有關服務表現監察制度,包括在服務質素標準中,將《國安法》列明為服務單位需要知悉的所有有關監察運作及服務提供的法例之一。局方上月就有關修訂《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的建議諮詢立法會,把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納入《條例》附表,更有效確保被裁定違反罪行人士不能擔任或不能繼續擔任註冊社工。局方將在新一屆立法會成立後,在適當時候提出修訂。 政府亦正研究要求社工註冊局成員需要宣誓。社工註冊局由15名成員組成,當中8名由註冊社工選出、6人由行政長官委任,及社署署長或其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