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評局基準研究 冀助海外升學 文憑試英文5** 對應IELTS逾7.5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在去年首屆中學文憑試後,邀請英文科取得第二級至5**級的部分考生,參與國際英語水平測試(IELTS)的基準研究,發現5**級相對IELTS的七點五一至七點七七分,介乎「良好」至「優秀」水平,亦介乎會考及高考英文科摘優對應IELTS的分數,惟大學最低門檻的第三級未達IELTS的「及格水平」。考評局期望,成績對照有助更多海外院校將文憑試英文科納入收生準則。記者 岑詠欣 IELTS測試主要評核考生於學習或職場上的英語溝通能力,分數列為一至九級,代表考生的英語程度由最低的「不懂英語」至最高的「專家水平」。去年首屆中學文憑試後,考評局抽樣選出約四百名在英文科取得第二級至5**級考生,在暑假期間參加IELTS測試。 結果顯示,文憑試英文科5**級對應IELTS的整體分數為七點五一至七點七七分,介乎「良好」至「優秀」水平;第二級的對應分數則為四點七九至五點零七分,介乎「有限」及「基礎」水平,惟大學最低門檻的第三級對應分數低於六分,未達IELTS的「及格水平」(見表一)。 第四級才算「及格」 考評局在○四年亦曾同樣將會考英文科(課程乙)及高考英語運用科的成績,對應IELTS的整體分數,當時會考摘優的對應分數為六點八五至八點一,高考則為七點四一至八點三(見表二),反映文憑試英文科最高等級5**的水平,大致介乎會考及高考摘優的水平。 考評局回應指,若比較文憑試、會考及高考最高和最低等級對應IELTS的分數,是各有高低,但認為舊學制及新學制下,於公開試取得最高等級的考生,對應IELTS的分數同樣介乎「良好」及「優秀」水平;期望通過對應分數,協助更多海外院校將文憑試英文科成績納入收生準則。 資深中學英文科教師周蘿茜認為,對應分數反映文憑試考生的「真章」,「大學畢業生的IELTS平均分數為六點五至七,故少數於文憑試獲5**的考生高於此水平,亦算合理。」 可反映考生「真章」 她又指,大學最低門檻第三級未達IELTS「及格水平」,不足為奇,「研究顯示文憑試第四級或以上,才達IELTS的『及格水平』,與首屆文憑試考生普遍英文科獲四級或以上,才獲八大錄取的情況脗合。」她又希望,對應分數能助僱主聘請畢業生,以及大學取錄新生。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