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辦公室:任何措施必須合法 保障集會自由

聯合國人權辦公室表示,香港政府為應對示威活動採取的任何新措施,必須以法律為基礎,並保護集會自由。 發言人說,使用任何武力必須符合國際標準。 她回應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決定訂立禁蒙面法時表示,任何限制都必須有法律依據,並且要符合比例,而且盡可能將干擾減至最低。和平集會自由是基本權利,應該最大程度地不受限制。 她補充說,使用槍支只是作為最後手段,以及只能用於阻止即時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