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德權稱公務員擺明就反對國安法公投是不能接受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說,基本法保障市民有言論及罷工等自由,但這自由不是沒有限制,如果公務員工會發動或參與反對「港區國安法」的罷工公投,政府會按照公務員守則的既有程序跟進。 聶德權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說,市民就「港區國安法」表達意見及關注是完全沒有問題,但如果藉著表達關注,「骨子裡」徹頭徹尾是反對制定「港區國安法」,則與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及地位背道而馳。 聶德權重申「港區國安法」立法是中央的事權,香港特區的公務員有憲制責任支持、配合及落實有關工作,如果公務員工會就薪酬福利等事宜表達意見是正常的事,但發動政治性的罷工便超越工會爭取僱員權益的工作,如果公務員「擺明」反對「港區國安法」而進行公投,是不能接受,亦違反公務員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