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申原訴傳票 要求康宏環球承認其股份交易享投票權

原告人郭曉群。資料圖片
原告人郭曉群。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康宏環球2017年懷疑時任執董曹貴子不適當地分配股份,入稟法庭指控他違反董事責任並要求法庭裁定各主要股東當時的股份交易為無效。而主要股東之一郭曉群,因不滿康宏環球在未獲法庭任何指示或命令下,拒絕承認他股東身分,昨入稟高院申請原訴傳票,要求康宏承認他所有股份交易和確認他享有出席會議和投票等股東權益。

原告人郭曉群,被告人為康宏環球控股有限公司。

原訴傳票透露,原告人於2017年年中在公開市場中購買了逾44億手股,佔康宏環球約3成股份,直至本年上月,再購入2000手股,持股量維持3成。該44億手股份,分別2017以原告個人名義和其經紀公司所持有或註冊登記。

而2017年12月,被告入稟高院控告原告和康宏環球前執董曹貴子等28人,指曹貴子曾違反責任作出不適當的股份分配等,要求法庭裁定郭曉群購入其中39億手股份的交易為無效,並禁止郭挪用有關股份。康宏環球總共要求法庭裁定71億手的股份交易為無效。而康宏自2017年底起否認郭曉群股東身分。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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