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囚禁室 閘外僅零星警員看管

法院發生走犯事件後,保安問題惹起關注。
法院發生走犯事件後,保安問題惹起關注。

【本報訊】兩名被告在西九龍法院等候還押及保釋時疑「掉包」,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一般情況下,當被告獲法庭批准保釋後,會被帶到法院的臨時囚禁室,各被告可在羈留室內交流談天,不排除有被告趁門外看管的警員不為意下,藉機交換身份。而與販毒男交換手帶的襲擊案男疑犯,涉嫌誤導警務人員已被捕,法律界人士指出,其行為亦涉干犯協助羈押人士逃脫及妨礙司法公正。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由於周一(10日)是公眾假期,法院是假日開庭,所以絕大部分上庭人士,都是沒有警署保釋的新案件,即是要48小時內帶上法庭。即使法庭批准保釋,上庭人士都要返回羈留室辦理手續。

法律界人士形容,西九龍法院的臨時囚禁室就像一個有閘的大房,閘外有警員看管,但為數不多,而臨時囚禁室內只有各類案件的被告,期間被告之間的談天交流「冇話唔得」。

核對身份存漏洞

而在辦理保釋手續後,要等待法庭發出「黃紙」(保釋文件)才可離開,「部分法官會自己填(黃紙),咁就等耐啲」。就核對身份而言,法律界人士指出,其實上庭前都有漏洞,因為有警署保釋上庭的被告,會有人核對其身份證;反而無警署保釋的被告,身份證放在「包頭」(即被羈留人士財物)內,故無法核對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