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42宗涉及消費券投訴 消委會籲留意不同優惠條款

本月1日起發放的首批電子消費券,消委會至今收到42宗涉及消費券的投訴。 消委會指商戶的優惠及推廣種類繁多和不時更新,消費者應細心比較,看清優惠是否真的有「著數」。消委會在上星期四至昨日,查詢過約250間商戶及商場的不同推廣優惠,包括30多間零售商戶、33項健身美容服務、108間商場提供的優惠等。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舉例指,有商場優惠涉及消費者消費滿指定金額,可獲商場現金券,但每日只有30個能盡享優惠的名額;另外,亦有商場所指,消費滿指定金額便可獲折扣優惠,但其實透過不同支付平台用消費劵,折扣不一樣,使用其中一個可以盡享優惠88折,但使用其他平台只有9折。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使用消費券的大額消費不設退貨、退款或冷靜期;要留意消費的最低金額、時限或人數上限;應細心比較不同優惠;保留單據和相關推廣資料,以便有爭議時作為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