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夫聯名持物業 主婦憂不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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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預算案》補漏拾遺措施亦考慮到「低薪一族」及部分持有自住物業市民,退稅少於四千元的「打工仔」,或持有自住物業但退還差餉少於四千元的市民,均可憑稅單申請退還差額。不過,家庭主婦阮太太擔心自己未能受惠,因她與丈夫於在荔枝角泓景臺聯名置業,退還差餉金額剛好超過四千元,但政府對不需繳交差餉的聯名業主是否可獲派錢,仍未有正式說法。 阮太太與丈夫育有一名九歲女兒,她說自從誕下女兒後就沒有工作,而丈夫月入五萬元,一家三口屬中產家庭。她不滿,自己除丈夫家用外再沒有其他收入,又沒有受惠《預算案》中措施,只因有聯名物業就不能享有四千元。阮太表示,如自己可有四千元將會用於女兒身上,包括繳交補習班興趣班學費。 二十四歲的方先生從事銀行業兩年,他表示,自己薪俸稅退稅約一千元,估計今次可領取三千元差額。他批評政府派錢沒有意思,受惠市民多數會用以購買電子產品及去旅行,認為這些短期措施不能解決社會問題。他又質疑是政府早前於《預算案》安排不當,欲靠派錢了事,寧願政府將有關撥款用作改善醫療質素。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