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曾志健等棄保潛逃被截 馮清華暴動及妨礙司法罪成囚4年

【on.cc東網專訊】2019年在荃灣示威現場遭執法人員開槍擊中左胸的男生曾志健,與另外3名同涉反修例案並棄保潛逃的男子,去年7月在北潭涌疑乘快艇圖離港時被截獲;一名倉庫管理員則疑涉嫌向4人提供窩藏地點亦被捕,5人因此同被檢控。其中一名被告馮清華早前承認妨礙司法公正及暴動兩罪,今(11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被判入獄48個月。對於辯方形容被告潛逃期間如「軟禁」,法官坦言不接納這屬減刑因素,認為被告是自己招致,如果被告不首肯參與,便不會出現潛逃及窩藏。

現年24歲被告馮清華,報稱無業。涉及的暴動罪指他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參與暴動。至於妨礙司法公正罪則涉及同案另外4名被告,分別是曾志健(21歲)、王愷銘(22歲)、黃竣賢(16歲)及葉豪(34歲)。被告、曾、王、黃此4人被指一同潛逃,而報稱是倉庫管理員的葉,則涉嫌協助4人。控罪指他於2020年10月某日至2022年7月13日期間,意圖阻撓和妨礙法庭審判及完成對為馮清華、曾志健、王愷銘、黃竣賢,提出的刑事法律程序之司法管轄權。

就妨礙司法公正罪同意案情指,在YouTube頻道「升旗易得道」有關人士協助下,被告與曾志健等另外3人潛逃,在2020年10月前往美國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不果,之後4人先後到不同地方藏匿,包括位於荃灣及葵涌的酒店,期間4人被要求製作錄像影片,以感謝上述頻道。至2022年7月,4人乘的士往北潭涌擬離港,執法部門根據情報前往截查,當時被告身攜載滿台幣現金、地圖、衣物等東西的背囊,遭截停時曾掙扎。

案件編號:DCCC 868/2019、DCCC 9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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