艷女無屍兇案 被告憶述棄屍經過淚灑法庭

秦嘉儀(左)、被告(右)。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已婚證券公司前董事涉嫌殺害情婦並疑毀屍滅跡,早前否認一項謀殺罪,今於高院下午繼續自辯,並憶述當日與情婦爭執及棄屍的過程,期間曾激動落淚。 44歲被告陳文深表示2011年10月6日下班後,向前妻訛稱有工作在身,而到女事主秦嘉儀的淘大花園住所,打算與她釐清關係,亦因秦患嚴重抑鬱,陳欲勸籲她完成心理輔導治療。他解釋當時其妻也有情緒問題,但卻要瞞著前妻照顧秦,認為「左右做人難」,又指就此事「一定要劃清界線,為咗屋企」。 陳向秦表示「長痛不如短痛,早啲結束,唔好愈踩愈深」,又稱雙方不要再見面,秦聽後變得兇惡,並大聲辱罵他及其前妻,陳當時打算離開,秦欲爬窗,陳即謂「你唔好再咁要脅我留低」。秦突然激動的動手打及掌摑他,又用腳踢他其下身,拉扯間二人跌地。秦的雙手交叉放於胸前,陳隨即用力壓着她的手,並言「你唔好再打我,我就放手」,其後他便起身,走入廁所。陳冷靜後,嘗試在廁所內敲門數次,卻無人回應,他及後離開廁所,看到秦的身體放軟躺在地上,陳用手試著探其鼻息及心跳,均沒有感覺。 陳續指「嗰時個人呆晒,坐喺佢側邊,腦一片空白」、「成個人震晒」,當時他考慮:「報警又救唔返佢,我又會俾人拉,咩都冇晒,冇咗老婆、兩個仔,冇咗事業。」他曾想過離開單位,但擔心屍首會被人發現,故最終選擇棄屍。 陳嘗試把屍體放進尼龍袋,卻不成功,遂他到附近家品店,購買抽真空袋、香薰、手套及螺絲批,及後他又到超市買了保鮮紙,用以包裹和固定屍首。而他回到涉案單位內,即把秦的私人物品扔掉,以製造秦搬離住宅的假象。 期間陳的前妻曾致電給他,並提出接他下班,陳答應及乘的士返回公司。陳透露他到達後,特意用公司電話聯絡其妻,又把屬於秦的兩張電話卡放在其辦公室的抽屜內。案件將於明天再續。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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