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專訪之二】內地嚴刑逼供 鄭文傑四肢被鎖木板 被罵「國家的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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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英國駐港總領事館職員鄭文傑(Simon Cheng),本周在英國接受眾新聞專訪,詳述去年在內地遭酷刑逼供的情況,事件更惹來一場中英外交風波。他憶述,受審訊時被罵為「國家的敵人」,除了被迫坐老虎椅,亦試過頭部被蒙上、四肢呈「X」狀被綁在木板上,遭審訊人員逼供他指證「英國策劃反送中」。他對指控一概否認,最後他被控以嫖娼罪,行政拘留15日後獲釋返港。鄭文傑指,審訊期間,有內地辦案人員向他親口承認,有香港示威者被捉回內地受審。目前身處英國的他表示,會繼續向國際社會講述自身經歷,繼續反映中共極權下香港面對的人道危機。

(註:鄭文傑遭X字型鎖在一塊打側放的木板,被內地人員嚴刑逼供。片段圖中的人形應為面及身體向外)

記者相約Simon在咖啡店見面,眼前的他去年離開香港,短暫居於台灣,最終來到英國,以工作假期簽證暫居留兩年。現時他正與英國政府討論,以能更長期居留。近期他不敵寒冷天氣,患上感冒,雖然面帶倦容仍答應受訪。

距離去年8月他在內地被扣查已5個多月,說起事件時Simon猶有餘悸,指時不時會發惡夢。他說,自獲釋回港後,去年曾在香港及台灣被人跟蹤。即使來到英國,恐懼的陰影仍未消失,「有時夢見親人約我去指定地方見面,但當見到對方出現,想上前打招呼時,發現附近有人跟蹤我,我不可能消失第二次!夢裡我跋足狂奔,場景真實得令人可怕。」

審訊過程不准見律師 多次坐老虎椅被指控不同罪名

回想去年8月8日,他以英國駐港總領事館職員身份到大陸出差,打算晚上於西九高鐵站內地管轄區過關回港,辦理入境手續時被截停,然後被扣留在西九站公安派出所,再被3名中國國家安全部門的便衣警察,帶往福田派出所審訊室盤問。

他憶述,當時被關在審訊室的老虎椅上,雙手扣上手銬,雙腳扣上腳鐐,腰部位置有鐵欄圍住,單獨一人被鐵籠關著,前方有3名辦案人員審問他,其中一人坐在電腦面前記錄,歷時8小時,前後有10名辦案人員參與盤問。

Simon被問到英國在香港「暴動」中的角色、他本人在其中的角色、以及他跟參與「暴動」的中國人的關係。他引述審問者稱,他在香港的「反中反黨」言行可在中國被關押,「因為香港是中國一部份」。

他面有難色憶述:「你可以想像我坐在老虎椅上,頓時失去人身自由。一個正常的文明國家,如果根據無罪推定,最多審訊室會放有一張檯和兩張櫈,而不是像我這樣被關在籠中,所以我感到整個審訊過程是不對等的,是充滿威嚇性的,審訊人員的提問也是上崗上線的。」

他續指,拘留第2日,他由福田派出所轉到羅湖派出所時,辦案人員引述線人消息,說見到他曾出入按摩場所,故指控他嫖娼。他繼續坐在老虎椅,接受約17至20人的審訊。期間,他聽到公安之間耳語談及「國內安全保衛局」一詞,似是預告他將被控刑罰更嚴重的「武裝叛亂及暴亂罪」,資料顯示,有關罪名可被判監10年甚或無期徒刑。

由於行政拘留不需要經過法院正常審理程序,辦案人員拒絕Simon希望律師協助的要求。當時辦案人員向他展示兩份裁決書,一份如期15天獲釋,另一份則以「收容教育」名義關押兩年,以此要脅他按行為表現,二擇其一,並要強行按人員的意思錄製多份認罪影片。到第3至4日,他繼續坐在老虎椅接受審問,期間被國保人員強行奪去其手機以人臉辨識解鎖,查看當中資料。

大約到第5至7日,他由羅湖拘留所被帶往秘密審訊室。他在拘留所按要求完成身體檢查後,隨即被戴上手扣及腳鐐,辦案人員將他的囚衣調轉著上,然後蒙著他雙眼,帶上黑色頭套,將他整個人扯上一部私人客貨車,要他躺在車廂後座,不能坐,他形容整個過程似綁架。他不知道身處何方,感到頭暈不適,亦不知道原來酷刑即將開始。

秘密審訊室內逼供數天 四肢被鎖

到達秘密審訊室,Simon的雙手及雙腳被鎖,呈X字型躺在一塊打側放的木板上被嚴刑逼供。「五花大綁,將兩手兩腳分開鎖在木板上斜斜放,有輕輕吊起的感覺,目的是令你雙手無法放下,無法揼血上去,久而久之就會很酸痛。如果頂唔順就會拆開放你下來,叫你做一些所謂的極限運動,例如坐無影凳無數個小時,如果頂唔順腳抖震,就會拿不明削尖武器打你,尤其打你抖震的部位,如大腿、膝蓋後的關節位。」

他聽到一名審訊人員以流利港式廣東話向他大聲說:「你叫咩名?」他報上全名後,對方大聲指:「聽唔到,大聲啲!」他再說出自己名字後,對方語帶侮辱喝斥:「你竟然夠膽幫英國政府監控中國人?你喺呢度連一坨屎都不如!」

Simon聽到旁邊有一位操北方普通話口音的審訊人員指,他們有人是來自情報單位;又跟他說,相信他亦很清楚,他在領事館工作,而領事館「是一個公開的間諜機構」。審訊人員又向他指:「這裡沒有人權可言!」

連日來,Simon身心受盡煎熬,審訊人員要求他主動認罪,要他配合所謂「英國牽涉香港抗爭」的指控,包括要他承認英國政府曾提供金錢和裝備給港人、承認曾主導或煽動暴力示威,以及逼其承認以英國政府領取的薪水,替在港被捕的中國示威者付保釋金。Simon 認為,該些指控非常嚴重,一旦認罪,隨時遭中國政府關押數十年,甚至無期徒刑,令他終身不能與家人團聚,故此,無論他面對任何酷刑逼供,也堅決不認罪。

Simon受訪時表示,他有一位內地朋友,於去年8月初參與香港示威被捕,之後獲准保釋,然而香港警察將個案通報到內地警方,友人被內地警方搜屋及拿走電腦等資料。他不排除自己的聯絡資料因而曝光,被內地公安盯上。8月7日,中聯辦及港澳辦在深圳辦座談會,講顏色革命。8月8日,他去深圳出差,在英國駐港總領事館不知情下,和那名朋友的親屬在內地見了面,向該親屬拿了生活費,打算轉交給這名身在香港的內地朋友。然而,當天工作結束啟程回港時,途中突然被捕。

他被捕的原因,跟這位內地朋友的友誼有關,還是與他在領事館工作有關?他說:「我不肯定,兩者都有可能。」

事後他想到,當內地官員打算將香港反送中運動定性為顏色革命,他的身份就會成了劇本有力的一部份。辦案人員質問他「協助英國牽涉香港抗爭」的角色,皆成了劇本的助證。為了盡快脫身,他只好承認懲罰較輕的嫖娼罪。

經歷長時間逼供,Simon終於支持不住,一度崩潰痛哭,審訊人員便解開他的頭套,開始一口一口將飯菜餵給他吃,企圖藉此施恩惠,博取其服從命令,然後說:「民主不是好東西,賦權大眾的自由派民主制度,只是民粹!」企圖在他最脆弱時進行思想改造。

被罵作「國家的敵人」 相信有抗爭者同被扣查

至審訊第8至9日,Simon被送到聯合辦案中心(不知確實地點),登記身份時,他不用戴上頭套,清楚看見有10位相信是香港年輕人,有男有女,穿上橙色囚衣,分別拘留在單人玻璃透明房間,大家都是垂頭喪氣的樣子。當他被審訊人員帶往審訊室時,他經過走廊,聽到有審訊人員喝斥:「手舉高一點!你遊行示威的時候,不是經常舉著旗的嗎?」他從而推論,有香港示威者被關押於此。

他接受審訊期間,被罵作「漢奸」,有辦案人員人斥責他:「我們對13億人實行民主,但對你實行專制,因你是國家的敵人!這叫做『人民民主專政理論』」。他表示,後來得知,在銅鑼灣書店事件中,林榮基在內地被拘押時,亦曾被罵及類此說話。

離開時,Simon跟一位年約14、15歲的女孩擦身而過,他估計對方很可能是香港示威者,辦案人員隨即跟他說:「我也不瞞你,他們是因為遊行集會的原因而來了這裡。」

在15日拘留審訊期,Simon從第3天至第15天,在當日完成審訊後都被單獨囚禁在羅湖拘留所過夜。由於他雙眼達400度近視,眼鏡被取走,看不清前方,經常感到暈眩。

被問及當時靠甚麼動力支撐下去,他說:「我每分每秒想著在15日後可以離開。在單獨囚禁時,除了祈禱、打坐冥想,來回踱步,就是唱歌,我記得唱過的歌包括《自由花》、台大校歌、《我只在乎你》、《漫步人生路》、《沉默是金》、《傷愛一生》、《愛是不保留》、《海闊天空》和《家明》,這是我維持理智去面對每日艱辛審訊的唯一方法。」

自網上傳出Simon失蹤的訊息,經多家媒體關注後,在審訊第10至12日,他表示,終於不用再承受酷刑,而辦案人員開始為他療傷,企圖消滅證據。

到了第12至15天,他要不停按辦案人員要求,拍攝多段悔罪影片,主題包括承認嫖娼、背叛祖國、沒有嚴刑迫供、待遇合法、自願交出英領館收集港示威活動的文件紀錄,並要戴著手銬,穿著囚衣唱國歌。

他說 :「民警有錄片,並給我多份判決書簽字;國保亦有錄片,著我簽悔罪書。」他說,港澳辦人員有到場,向他做「政治教育」,希望他「站在祖國的立場」做事,「他們沒有意思說服我,但說大家也是中國人,可以不同意見,以後有什麼困難可以隨時打電話找他們,他們有很多同事在香港。」

最後,Simon被迫認了控罪較輕的嫖娼,以避免面對刑罰更重的「武裝叛亂及暴亂罪」。他指:「他們恐嚇我,如果爆料,提到嫖娼以外的事,就將我從香港綁回內地,並以我的家人親屬,及他們在中國內地的資產作人質去威脅。」

Simon認為,中共以往曾將批評政府的人亂扣帽子,對做法毫不意外,但自己以往並非活躍政界人物,卻也被政權標櫼為「國家的敵人」,反映中共極權的管治方式,有如驚弓之鳥。相比直接被失蹤、被消失的抗爭者,他有感自己能跨過鬼門關,已經算是不幸中之大幸。

談及將來打算,他希望善用自己BNO持有人的身份,加強對英國以及國際社會的游說工作,促請英國政府落實義務責任,保障香港人權益,亦令世界關注中共統治的本質,以及跟中共合作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提醒國際社會,除了經濟利益,還有人權自由等普世價值需要極力維護。

【攝影: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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