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碎屍案|兩男女涉助死者前夫逃澳門 再押後至10月訊

蔡天鳳碎屍案|兩男女涉助死者前夫逃澳門 再押後至10月訊
蔡天鳳碎屍案|兩男女涉助死者前夫逃澳門 再押後至10月訊

28 歲女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的媳婦蔡天鳳,2023 年 2 月在大埔龍尾村,疑遭殺害碎屍。兩名男女涉協助死者前夫乘搭遊艇逃往澳門,被控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案件周三(21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男被告一方稱,7 月才收到指示代表他,需時閱讀 500 多頁的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控方回應稱,被告曾以相同原因更換團隊,指基於公平原則,辯方需時審閱,控方沒有特別的強烈意見,但建議可將下次提訊定為審前覆核,「可以將案件迅速向前」。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稱,本案首提堂至今逾 1 年 3 個月,「呢個係非常唔理想嘅情況」,下令押後至 10 月 16 日再訊,「不論有任何情況,都要聽取你哋嘅答辯」,並指被告若不認罪,屆時會進行審前覆核。兩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潘巧賢、林舜(《法庭線》記者攝)
被告潘巧賢、林舜(《法庭線》記者攝)

辯方稱 7 月才收指示代表男被告

兩被告分別為林舜(41 歲,遊艇公司職員)和潘巧賢(29 歲,無業)。兩人原各被控一項「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罪犯而協助罪犯」罪,律政司於 2024 年 4 月改控二人一項「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

林舜一方周三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10 月 16 日再訊。辯方指,7 月 11 日收到指示代表林,7 月 22 日去信警方要求索取文件,其後收到 581 頁文件,故法律團隊需時閱讀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

辯方續指,知悉今次理應進行答辯,但希望因應現時情況,酌情容許押後,強調林承諾下次提訊,「無論如何都會答辯」,並透露林會由大律師鄧子楷代表。潘巧賢一方則未有反對。

控方建議將下次提訊定為審前覆核

控方稱,林舜曾以相同原因更換律師團隊,指基於公平原則,辯方需時審閱,控方沒有特別的強烈意見。控方建議,可將下次提訊定為審前覆核,若被告認罪,審前覆核都可處理;若不認罪,辯方則需要清晰交代預期的審訊時間,「可以將案件迅速向前」。

控方亦指,辯方於 7 月 22 日去信警方要求索取文件,警方 5 日後迅速將所有文件交予辯方,重申「呢個情況係由第一被告造成」。

首提堂至今逾年 官:非常唔理想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稱,林舜已第二次更換法律團隊,指本案於 2023 年 5 月 8 日首提堂,至今逾 1 年 3 個月,「呢個係非常唔理想嘅情況」,下令將本案押後至 10 月 16 日再訊,「不論有任何情況,都要聽取你哋嘅答辯」,並指被告若不認罪,屆時會進行審前覆核。

林舜一方透露,大律師鄧子楷未能出席下次提訊,會由其他律師代表,並指鄧的檔期需要至12 月 3 日之後。官表示,法庭難以承諾本案於 12 月 3 日後開審。辯方表示明白,稱可於審前覆核再處理。

兩被告被控串謀妨害司法公正

被告林舜(41 歲,遊艇公司職員)和潘巧賢(29 歲,無業)被控一項「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指兩人於 2023 年 2 月 24 日至 25 日之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預期針對一名稱為「Alex」的男子可能有相關的法律程序進行或由執法機構進行而可能引致相關的法律程序的調查,一同串謀和與一名稱為「Ivy」的女子串謀作出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妨礙司法公正,即協助該「Alex」緊急地及秘密地經由非入境事務處管理的出入境管制站離開香港。

翻查控罪書,死者蔡天鳳前夫鄺港智英文名同為 Alex。

蔡天鳳案至今起訴 6 人

就蔡天鳳案,警方至今共起訴 6 人。另外 4 人包括死者前大伯鄺港傑(31 歲,司機)、前家翁鄺球(65 歲,退休人士)及前夫鄺港智(28 歲,無業)各被控一項謀殺罪及一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案件訂於本年 7 月 8 日再訊。3 人自去年 2 月案件首次提堂一直還押。

死者前家姑李瑞香(63 歲,退休人士)則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其案件押後至 9 月 5 日再訊,屆時亦須表達答辯意向。李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

案件編號:KCCC111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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