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麗莉3控罪成立
區域法院9日裁定,本地工業家蔣震四女兒、太平洋興業(現稱「新時代能源」)前主席蔣麗莉,串謀詐騙、欺詐及在認股書上作虛假陳述3項控罪罪名成立。同案另外兩名被告胡思聖及包國平,欺詐及虛假陳述的兩項罪名亦成立。
到庭旁聽的蔣麗莉姐姐蔣麗芸聞判後坦言對裁決結果意想不到,但會尊重。至於會否上訴,下周再交代。
蔣麗莉早上由囚車送到區域法院聽取判決,她已經被還押監房看管兩日。
區域法院法官今早繼續宣讀裁決,認為控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蔣麗莉已觸犯詐騙及向交易所作虛假陳述的罪名。法官指出,蔣麗莉○一年擔任環康集團主席時,明知有禁售期,於是將8百萬股股份交給前私人助理葉玉珍在上市當日賣出,再將三百多萬元利潤匯給自己。法官認為,這明顯是蔣麗莉自己設計的計劃,不接受葉玉珍是那些股份的實際擁有人,認為整件事是一個虛假的詐騙安排。
蔣麗莉還涉及4項控罪,她被指在太平洋興業擔任主席時,連同另外兩人,向十名員工批出二千多萬股認股權,但蔣麗莉在員工賣出認股權後,向其中五人取回利潤,涉及最少三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