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印刷涉違租契 科技園促頒令禁轉讓予第三方 要求宣布主動退還地皮通知無效

蘋果印刷廠房重門深鎖。(馬竟峯攝)
蘋果印刷廠房重門深鎖。(馬竟峯攝)

【本報訊】負責管理將軍澳工業邨的香港科技園公司入稟高院,控告壹傳媒旗下《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指被告公司違反於1999年與科技園訂立有關將軍澳工業邨地皮的租契條款,要求即時終止該份租契,原告又要求被告公司把將軍澳壹傳媒大樓的地皮交還給科技園,以及禁止被告公司把地皮交給第三方。原告更要法庭宣布被告公司於今年8月初提出主動退還地皮的通知無效,並就被告公司違約索償,包括每天支付補地價費用約1.3萬元。

指被告須支付補地價費用

原告是香港科技園公司,被告是《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原告在入稟狀中指稱,被告違反於1999年5月25日與原告簽訂、就現時壹傳媒大樓所在的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地皮的租契條款。入稟狀又指,原告曾於今年6月23日向被告發出「違反契約條款通知」,指出被告已違反的條款,並啟動收回地皮程序。由於被告違反契約條款,故原告亦要求法庭頒令即時終止該契約,被告須交還該地皮。

另外,原告又要求法庭頒令,由於被告違反契約條款,故被告在今年8月6日向原告發出的退還地皮通知不具任何法律效力。原告要求法庭頒令禁制被告,以任何方法將涉案地皮轉予第三方。原告亦要求被告從收到「違約通知」當日起,每天向原告支付補地價費用13,575元,並賠償原告的損失。案件編號:HCA 138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