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港大校委會案律政司研判刑理據 港大尊重法庭決定

衝擊港大校委會會議案,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和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分別被判240小時和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律政司表示,會研究裁判官的判刑理據和主控官的報告,然後決定是否需要跟進。 港大則說,尊重法庭的決定。有校委會委員認為,各方已得到教訓,校方日後應多與學生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