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立會案區院提堂 押後待各被告申請法援

【on.cc東網專訊】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及藝人王宗堯等11名男女,涉於去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參與暴動,今(20日)午分成5宗案件在區院提訊。由於眾被告仍在申請法援中,他們暫毋須透露答辯意向,案件押後至今年10月16日再訊。法官高勁修基於疫情嚴重,批准大部分被告減少到警署報到的次數,由每周一次減為每兩周一次,控方並表明會申請將5案合併審理。

控方指,由於各被告的案件牽涉同一事件,即去年7月1日示威者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所做的一連串破壞行為,又涉及17至18名共同證人,控方亦會依賴相同的新聞片段佐證,故申請將他們的案件合併審理。

控方透露,證人包括8名立法會職員、保安人員及機電工程署職員,而呈堂影片包括無綫新聞及有線新聞的片段。不過其中一名被告黃家豪則透過律師表明反對控方合併案件的申請,法庭決定稍後才處理有關爭議。

11名被告分別為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藝人王宗堯、網媒記者馬啟聰、地盤工人沈鏡樂、學生吳志勇、城大學生會編委會攝影記者黃家豪、廚師羅樂生、運輸工人何俊諺、佔旺女村長畢慧芬及「畫家」潘浩超。他們均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及暴動罪。

潘浩超另被控多一項暴動、一項非法集結及一項刑事損毀罪。而除畢慧芬及潘浩超另涉其他案件須繼續還押,其餘被告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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