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檢兩款未經註冊藥品 其中一款名為蓮花清瘟膠囊

衞生署打擊藥店非法銷售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品,過去兩日突擊搜查多區藥店,檢獲兩款未經註冊藥品,分別名為「以岭连花清瘟胶囊」及「蓮花清瘟膠囊」。 發言人表示,未經註冊藥品的安全、品質及成效均未經證實,可能對公眾健康構成風險,署方至今沒接獲相關不良反應報告。 衞生署說,所有已註冊的中成藥於標籤上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C-XXXXX」或「HKP-XXXXX」,而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 根據《中醫藥條例》,任何人不可銷售、進口或管有未經註冊的中成藥。《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則訂明,所有藥劑製品均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售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