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問分享民族黨網頁是否犯法 李家超:按社團條例判斷

政府刊憲,禁止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或繼續運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社團條例的刑事罪行即時適用於香港民族黨,執法部門會按法律處理有關行為。 被問到市民現時在社交平台分享香港民族黨的主頁或者點讚,是否犯法,李家超說,社團條例的罪行主要針對社團成員,以及資助或援助非法社團的其他人,任何人的行為都要按社團條例判斷是否違法。 至於如果香港民族黨在海外宣揚港獨會否有行動,李家超說會看非法社團的海外活動有否違反香港法律,而如果社團的任何幹事成員居於香港,或者社團受香港人管理,都要受社團條例監管。 他又指,已將考慮因素和理由全部轉交民族黨,認為不適合交代細節。被問到有無考慮內地官員意見,他說是自己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