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問有無考慮個人去留 李家超稱對的事就按原則做

反修例抗議持續一年,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接受本台專訪時,被問到有沒有就推行修例工作感到後悔時表示,當局已撤回條例,但所有事情在撤回後仍然發生,社會可以思考出現暴力行為,是否出於條例本身。 李家超說,當局的初心是希望解決殺人案疑犯是否要負上法律責任,而條例本身經公務員審視、參考同屬普通法的英國做法,而社會到頭來作出另一個選擇,他不可以令時光倒流,交由公眾判斷。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前表示,過去一年,每個人都要汲取教訓,特區政府要汲取教訓。李家超被問到他個人有無改善之處,有無考慮過個人去留時回應,如果是對的事,就按原則做,又說當時只有16個月時間完成所有工作,而立法會當時未能成立草案委員會討論,如果立法會當時有理性討論,公眾可能認識更多,形容情況有如近期立法會內會經過多月都選不到主席,有關問題交由公眾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