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勇俊 受辱獲賠20萬

星島日報報道】正陪太太朴秀珍在法國工作的裴勇俊,2009年時入股「Gorilla Life Way」公司,擁有紅參製品在日本境內的專賣權,很多人看見俊哥都是股東,於是亦投資該公司。可惜最後公司的生意未如理想,該公司股東於是在法院外及公司外高舉「貪錢裴勇俊」的標語,大肆侮辱俊哥。俊哥不甘受辱入稟法院控告對方損 名譽,日前法院判俊哥勝訴,更可獲3,000萬韓圜(約20萬港元)的賠償。 ■雖然賠償對俊哥而言微不足道,但名譽事關重大。 外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