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擊同居女友人及恐嚇對方 跨性別男子判囚20個月

一名28歲男子不滿同居女性友人的言語內容,襲擊對方臉部,以致對方面腫需留院治理,其後又恐嚇對方,要斬其女兒的手,被告早前承認3項罪名,包括襲擊導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傷人罪及刑事恐嚇,今日在灣仔區域法院被判監20個月。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說,被告與育有兩名女兒的40歲女事主,自去年起在小西灣一個單位同居,二人均有酗酒問題。 被告同情女事主情況而讓對方居於他家中,相信被告並非惡毒以及坦白認罪,事發當日是由於被告酗酒,才反應激烈地襲擊事主,考慮整體情況後,共判監1年8個月。 法官又說,被告的背景及案情情況特殊,多名親友均到庭支持,可見被告得到家人支持,勸喻被告好好反省,不要再酗酒,與家人商量清楚才行動。 辯方律師早前求情時說,被告有精神病,一直託其位於澳洲的朋友購買女性荷爾蒙藥物予他服用,形容被告一生坎坷,母親於他少時與父親離婚,至今無法得知母親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