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灣河開槍案兩被告不認罪 主控稱警員被夾擊而開槍

西灣河開槍案兩被告不認罪 主控稱警員被夾擊而開槍

前年西灣河警員開槍事件,被擊中的周柏均及另一名男子早前被控企圖搶槍及阻差辦公等罪,在區域法院答辯,兩人均不認罪。

主控官在開案陳詞提到,涉案警員因被人用手攬住身體,襲擊頭部,前後夾擊,所以向周柏均腹部開槍,其後另一被告胡子鍵企圖搶走警槍,所以警員發射第2及3發子彈。周柏均在等待救護車時,向警員表示想除下背包及站起來,被警員叫他「唔好郁」,但對方撥開警員並逃跑,其後被追截制服。

控方又表示,根據周柏均的通訊紀錄,他在當日清早開始觀察西灣河的佈防,並向群組內的其他人匯報,亦相約他人一同前往案發地點。 控方提及胡子鍵在警戒供詞提及,當日見到有一名交通警手持警槍並捉著一名白衣男子,之後聽到槍聲響起,出現耳鳴,又提到他是想搶回白衣男子但不成功,其後被拘捕,主控指相關供詞由他自願簽署確認。

主控官表示,將會傳召2至3名證人上庭作供,亦會將網媒直播片段、網上片段,以及案發現場附近的警車、私家車及城巴的行車攝錄片段,周柏均的WhatsApp及Telegram通話紀錄、警員的醫療報告作呈堂證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