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女EO手機案】許智峯普通襲擊等3罪全罪成 下月10日判刑

許智峯抵達東區裁判法院。陳楚琨攝

去年4月立法會審議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時,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涉搶去任政府「狗仔隊」的保安局行政主任手機,他事後被控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普通襲擊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三罪,經審訊後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許智峯被裁定普通襲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罪成,以及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3項控罪全部罪成。

法庭決定先為許索取社會服務令適切性報告,但亦明言所有判刑考量仍是開放式,案件押後至6月10日判刑。

法庭記者:陳楚琨

建立時間09:39
更新時間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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