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搶手機案今判刑

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去年4月立法會審議高鐵一地兩檢期間,涉嫌在立法會大樓內搶去政府一名女高級行政主任的手機,早前被裁定3項罪名成立,案件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 根據《基本法》,議員若犯刑事罪行,判監一個月以上,並經立法會在席議員三分二通過,可被解除職務。 許智峯在開庭前表示,最重要是案件背後的意義,是政府非法操控及介入議會,他不擔心判刑,又希望可以出席審議修訂《逃犯條例》的會議。多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到庭聲援許智峯,包括胡志偉及尹兆堅等。 許智峯被控的3項罪名包括不誠實取用電腦、普通襲擊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罪。在事件發生後,許智峯被凍結民主黨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