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金山案陪審團未有裁決 法官早前引導提醒考慮三元素

中大醫學院副教授許金山,涉嫌2015年謀殺妻子及女兒案,陪審團早上約11時開始退庭商議,暫時未有裁決。 法官張慧玲在退庭前引導陪審團,提醒5男4女的陪審團,至少要達致7比2的裁決。商議期間不得與外界提及案情。假如遇到任何問題,可以書面提交給法官,並會開庭處理。 法官說,如果要裁定被告有罪,需要考慮3項元素,包括他有將瑜珈波放入車內並拔去拔塞、有關做法是否非法殺人,及他有否意圖殺害妻子。如果陪審團裁定被告殺害妻子罪名成立,即使他不是蓄意殺害女兒,亦應裁定他殺害女兒罪名成立。 法官指出,陪審團應該考慮環境證供和案發的時序,包括瑜伽球是何時被放入車內,以及死者黃秀芬當日早上約8時半送子女上學後回家,淋花及玩手機,直至10時才上樓,許金山當天不用早回校,下午1時半離家回校。 53歲的被告許金山,案發時在中大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任職副教授,他被控兩項謀殺罪,指他於2015年5月22日,涉嫌以注滿一氧化碳的瑜伽球謀殺妻子黃秀芬及次女許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