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案陳茂波夫婦得直 原告上訴至終院明年3月審

陳茂波與妻子許步明。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被指5年前與妻子許步明聯署發電郵,誹謗女兒就讀的漢基國際學校校董盧光漢包庇龍鳳胎子女考試作弊,及後於高等法院被裁定誹謗成立而需向盧氏一方賠償23萬。與訟雙方其後均提出上訴,去年上訴庭裁定陳茂波夫婦上訴得直。而盧氏一方不服上訴庭的判決,今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終院法官批出許可,聆訊日期將定於明年3月6日及7日。 終院法官就若法律上被裁定有「惡意誹謗」,是否受「免責特權」保護、法庭又應如何引導陪審團,以及若上訴庭的判決正確,法庭是否應予以重案等問題,批出終審上訴許可。 盧氏一方的代表律師陳詞指,認為爭議點在於被告所抱持的偏見是否可享有「免責特權」,而本案中,校方已多次向被告解釋事件,惟被告仍繼續發布有關言論。終院法官亦表示案例中指出魯莽可分為多種。涉案人士可能明知一些所說的言論可能有錯,但完全不在乎對錯而繼續發布有關言論;又或是相關人士對某事件有真誠信念,但又可能是愚蠢或不合邏輯,故仍然有相同結論,因此難以判斷該人當時是魯莽至有惡意程度。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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