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槍」考保險經紀牌 財務經理及「槍手」同判社服令

被告關俊豪。

星島日報報道】27歲財務經理前年要求朋友兩度代考保險中介人資格考試,遭監考員發現身分證的相片不符而揭發事件。涉案財務經理早前承認2項串謀使用他人身分證,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透露被告關俊豪的背景和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報告亦指出關因記憶不好才「請槍」,卻沒有考慮法律後果,他已深感後悔並承諾不會再犯錯。涉案「槍手」今亦在東區裁判法院就2項串謀使用他人身分證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透露,關俊豪於2017年1月初在酒吧透過朋友認識代考人楊文傑,關於當時曾向楊提及考試遭拒,但二人隨後交換聯絡方式後,於同年1月15日約見,關將其身分證交予代考人,楊於翌日利用關的身分證出席並通過考試,取得證書。楊於當日交還身分證卻未有將證書一併交回。關於同年1月17日再次將身分證交給楊,要求楊再次替他出席次日的考試。楊於1月18日出席考試時遭監考員不斷檢查身分證後揭發事件。 法庭記者:陳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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