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指管轄權在法理上代表擁有全部權力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説,日後《港區國安法》一定會講清楚,中央在甚麼特定情形下行使管轄權。 被問到在特定情形下,疑犯是否移交内地受審,譚惠珠表示,需要視乎條文,事實上,管轄權在法理上代表擁有全部權力。她形容原則上香港在國家安全問題上「No say」,但中央顧及香港情況,將主體、大多數案件讓香港處理。 對於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說,國安案件在内地審理有損香港獨立司法權,譚惠珠表示,對方在1999年就「單非案」的裁決,其後已經被人大釋法證明有問題,希望他不會認為,特首對法官有實質任命權,就認為法官不會作獨立審判。 當年的「單非案」是父或母一方非永久居民,特區終審法院當時裁定,其子女在港出生可享有居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