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挑戰人大決定權力屬違反《基本法》 沒有勝算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席譚惠珠表示,在撰寫《基本法》時,發夢也沒想到立法會需要延任,立法原意亦沒有處理延任問題,加上特首提出,需要處理被裁定不符合資格者延任的灰色地帶,所以人大常委會需要開會,作出今次的決定,強調今次決定並非釋法。 譚惠珠出席本台節目《千禧年代》,回應是否由政府裁定那些議員會被喪失資格,她表示,人大常委會在決定已列明,經「依法認定」,可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有關決定適用的於四個場景,除觸犯國安法外,其餘三個場景包括參選、當選後宣誓和擔任議員後被裁定喪失資格,都有機制處理。她表示,只有選舉主任裁定是否符合參選資格是由政府負責外,其他兩個場景,都是由立法會負責。 她表示,被認定違反誓言的人士,如果挑戰人大作出決定的權力屬違反《基本法》,並沒有勝算,香港法院亦從未試過就是否可對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有管轄權進行裁決。她認為,相關人士如認為被「認定」證據有不符合事實,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