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港區國安法條文保障工作信息不公開

譚惠珠:港區國安法條文保障工作信息不公開

【Now新聞台】港區國安法第14條列明,國安委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及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都認為,除非國安委越權,否則法庭不會受理司法覆核。

譚惠珠又稱,警方如何執行港區國安法的實施細則,當中程序是否正確等可以受司法覆核挑戰。

陳弘毅則稱,如果網絡供應商認為被要求移除的信息,不涉及觸犯四類罪行,可拒絕警方要求,將來交由法庭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