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特首對法官有最終任命 兩者並非對方橡皮圖章

譚惠珠:特首對法官有最終任命 兩者並非對方橡皮圖章

對於有人提出由行政長官委任一批指定法官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或損害司法獨立。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說,司法機關並非獨立於政府外,亦非與特首並排,司法獨立是代表法官處理案件時,不受行政機關、立法機關、中央政府或媒體等干預,而獨立運用法理的理解及證供作出判斷。 譚惠珠接受亞太法律協會專訪時表示,根據《基本法》,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會推薦法官人選,行政長官對法官有最終任命權,兩者並非對方的「橡皮圖章」,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會按職權作判斷,行政長官亦有實質任命權,外界不應認為行政長官無權任命法官。 譚惠珠提到,不要認為行政長官擔任港區國安委主席,就不能委任法官,行政長官負責執行《基本法》,是身兼多職,不代表她管理國家安全,就不能夠委任法官擔任特殊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