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若中央欲將內地一套搬香港 便不會僅限4罪行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說,內地有多種不同規管範圍的國家安全法例,如果中央有心將內地一套的《國安法》搬到香港,便不會只限於4種罪行。她認為,如果有人非常擔心,只要不犯法,就不用怕。 至於將來的執法權誰屬,譚惠珠認為,國家安全是中央的事,如果中央有需要派人來港,有關人員亦要遵守香港法律,以及要與香港方面分工合作。只要相關人員執行的法例是香港法律便沒有問題。 譚惠珠出席無綫節目「講清講楚」時說,涉及國家安全的法例,權在中央,從來不是高度自治範圍,認為香港回歸近23年都未能完成,由人大常委會立法,在法律基礎無問題,亦不會影響「一國兩制」。她強調,法律要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權利,強調法、理、情,都符合「一國兩制」。 被問到市民參與遊行時,如期間有人高舉「港獨」旗幟,其他參與遊行者會否因此遭殃,被視為違反國家安全,譚惠珠認為,如果活動變質,其他參與者不同意應離開,在被問話時,亦可以再作解釋。 至於「港區國安法」會否出現以言入罪,因內地似有此情況出現,譚惠珠表示,是首次聽到有關說法,相信做法可以參考國際。 她透露,在人大會議期間,港區人大在討論時,未有談及在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時,要求把「活動」亦納入範圍,她不清楚是由誰人提出,強調立法是要少數服從多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