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認為須由終院判決或人大釋法處理禁蒙面法覆核

高等法院裁定《緊急法》賦予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在危害公安情況訂立規例,不符合《基本法》,又指《禁蒙面法》部分限制超乎合理所需,屬於違憲,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對此感到詫異。他認為高等法院的判決不適合,需要糾正,有不正確的地方,要盡快澄清,方法只有兩個,包括由終審法院以終審作判決,或透過人大常委會釋法處理。 被問到人大常委會是否必須要釋法,譚耀宗表示,不清楚將來終審法院的判決如何,如果到時與人大常委會看法不一,再糾正會麻煩。至於是否應由人大常委向終審法院提出意見,他說人大常委會下次開會是在12月底,是否適合提出的時間和準備好,有待法工委和基本法委員會研究。 譚耀宗不認為,一旦人大常委會釋法是輸打贏要,關鍵是基本法解釋權在於人大常委手中,發現對基本法的理解有不符和錯誤,可以作正式的解釋。他說回歸後人大常委會亦曾進行五次釋法,每次都小心,不是輕率處理。 譚耀宗又表示,早前亦有人曾就《禁蒙面法》申請禁制令失敗,令他以為相關法案無問題。他說《緊急法》回歸前曾經過全國人大審議,並採納為回歸後的特區法律,確認有關條例與《基本法》相符,今次特首引用該條例時亦小心處理,亦有向立法會提交條例,因此對高院裁定違反基本法感到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