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劉肇邦為涉霸官地申請規範化 地政處暫緩執管行動

【on.cc東網專訊】早前接連有多名警官被揭發涉嫌僭建及霸官地,其中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劉肇邦,於5月中旬被揭西貢北港新村名下村屋天台疑僭建一個裝有冷氣機的天台屋,花園範圍亦涉霸佔官地。地政總署今日(3日)回覆東網稱,接獲地段業權人向地政處提交佔用上述政府土地的規範化申請,地政處正按程序考慮,期間暫緩執管行動。

地政總署發言人指,西貢地政處人員早前實地視察,發現上址村屋地下的花園大部分位於村屋的私人地段內,約5平方米範圍坐落於政府土地。地政處人員擬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在現場張貼通知,飭令佔用人於限期前停止佔用政府土地,但採取行動前接獲地段業權人向地政處提交佔用上述政府土地的規範化申請,地政處正按程序考慮。

根據既定政策,規範化申請需要符合一系列嚴謹要求,方會獲得受理,包括佔用土地屬2017年3月28日收緊規範化申請的措施公布之前的舊有情況、所佔土地因實際情況不可獨立出租給其他人士,以及該政府土地在短期內沒有其他用途。此個案佔用政府土地的情況於2017年3月28日前發生,地政處會按既定程序處理上述申請。

另屋宇署發言人稱,署方人員曾到該村屋視察,發現天台有2個於2011年6月28日前已經現存的天台構築物。署方未有於「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下收到有關村屋的任何申報。該等僭建物雖未曾申報,但並未有明顯危險,署方已提醒有關業主,並會按現行對村屋僭建物的執法政策按序執法,即在目標鄉村進行大規模行動時,進行執法。

根據查冊資料顯示,劉肇邦於17年11月以148萬元購入西貢北港新村一幢村屋二樓連天台,其妻購入同幢村屋一樓。地下一層連花園的單位則由劉父、即退休警務人員的劉容根與妻子購入。涉事村屋天台搭建一間約兩米高的白色天台屋,除設有簷篷,亦安裝了窗戶及冷氣機,村屋地下範圍則以圍欄圍起一角作花園,有佔用官地之嫌。警方早前回覆指,不評論個別個案。

此外,同樣位於北港新村的另一幢村屋,由身兼警務處輔助警察隊總監的新鴻基地產市務總監楊祖賜擁有,亦被揭發疑僭建天台屋及佔用官地作泊車用途。屋宇署發言人今回應,視察後發現該村屋有於2011年6月28日前未存在的新建僭建物,即設有支柱的地下金屬簷篷和天台搭建物,以及於2011年6月28日已經存在的僭建物,即伸縮簷篷。由於有關業主委聘的顧問公司近日通知署方,會於短期內安排清拆該地下金屬簷篷和天台搭建物,以及糾正該伸縮簷篷,故署方暫緩執法行動,會緊密跟進有關僭建物的清拆進度。

就楊的村屋,地政總署發言人指,近日收到業權人的規範化申請,地政處會按既定程序處理上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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