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覆核勝訴推翻死因庭裁決 的士司機死亡案件需重審

一名的士司機2012年被押上警車時被警員箍頸,之後頸椎移位導致癱瘓,留院1個月後死亡,死因庭2018年裁定司機不合法被殺。涉及箍頸的警員不服裁決,提出司法覆核。法官黃崇厚今日在高等法院頒布判詞,判警員勝訴,推翻死因庭裁決,發還重審,死者家屬須付訟費。 判詞引述時任死因裁判官嚴舜儀引導陪審團裁決內容,提供4個裁決選項:非法被殺、死於不幸、死於自然及死因存疑。判詞提到在死因研訊中,裁定非法被殺前,舉證非法元素必須達至刑事審訊標準,法官黃崇厚認為申請人警員林偉榮,於案中有權根據《警隊條例》使用武力,然而是否合理武力則未能定論,一旦超出合理武力方能裁定其行為非法,並證明其具犯罪意圖毆打死者才能得出非法被殺結論。 判詞指,死因裁判官引導內容不當地僭越了陪審團職能,認為陪審團裁決比數差距小,如獲恰當引導未必會得出相同裁決,故認為其引導有誤致陪審團裁決不穩妥,犯下法律上錯誤,終決定推翻原有裁決,將案發還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