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破倫敦金騙案和洗黑錢案 涉116名苦主

警方昨日拘捕7人,涉嫌倫敦金騙案和洗黑錢案,牽涉款項2億3千萬元,案中有116名受害人,全部是內地人,單一最高受騙金額達1300萬元,涉及一名60歲的貿易公司經理;受害人是透過在香港的代表律師報案。 警方表示,今次案件在2013年至2018發生,涉及一間本地投資公司透過一間內地中介公司,誘使受害人簽署同意書,授權中介操控戶口作出買賣,是一個新的行騙手法,而大部分受害人在一至兩年內損失所有投資金額。 警方提到,該內地中介公司多次舉行講座,聲稱投資倫敦金低風險、高回報及保本,誘使受害人將網上投資戶口詳情交給中介,並將款項存入本地投資公司的戶口,其後告知受害人投資失利。 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陸振中表示,有關交易特點是高槓桿、高頻率及不符投資邏輯,涉及在金價無明顯上落時進行無意義交易,增加交易費用,並在金價高時買入,低價時賣出等。 案中被捕的7人涉及本地投資公司的負責人、董事及戶口持有人,警方搜查投資公司位於中環及長沙灣的辦事處,以及被捕人的住所,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