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稱15歲少女陳彥霖「死亡情況及背景沒可疑」 涂謹申:遺體雖火化,仍可召開死因研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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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昨日報道,一名曾參與反修例運動、屬校內游泳健將的15歲少女陳彥霖,9月下旬被發現全裸漂浮在油塘魔鬼山一帶海面死亡。報道指,警方回覆《蘋果日報》查詢時,就浮屍案是否涉及自殺、案件是否有可疑、死者生前曾否因參與反修例運動被捕、被帶署調查或助警調查等,警方僅表示:「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事主死因有待毒理化驗及進一步調查確定」。

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昨日在記者會上稱,根據陳彥霖就讀學校的閉路電視片段,陳彥霖9月19日晚上,將財物放在學校內,然後赤腳走向海濱公園方向。江指,向陳彥霖家人了解後,確認陳彥霖「死亡情況及背景沒有可疑」。被問到陳彥霖生前曾否被捕,江永祥以英文回答:「警方確認事主沒有在近日社會動亂事件中被捕,但對於事主之前曾否被捕,基於個人私隱的考慮不會回答更多。(I could confirm that she had not been arrested in any cases relating to the recent social unrest, but for whether she had been arrested before I could not tell you more because of the personal data privacy consideration.)」

《蘋果日報》在記者會後引述消息指,陳彥霖的遺體已在前日(10日)火化。網民質疑陳彥霖失蹤仍有多個疑團未解。警方昨日指已經解剖屍體,死因待驗屍官確定。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兼執業律師涂謹申表示,死因庭處理這類屍體發現案時,會根據警方報告及解剖報告,決定有否需要召開死因研訊,家人也有權要求召開死因研訊。

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被問到陳彥霖案件是否有可疑時,指經過初步調查,根據閉路電視及乘車紀錄,得知事主是9月19日失蹤,但由於死者之前曾經有失蹤報告,因此家人至21日才報案,至22日有人在將軍澳附近海面發現屍體。江永祥指,解剖後發現死者身上沒有可疑表面傷痕或性侵迹象,但死因仍待驗屍官確定。他又稱,警方向家人了解後,確認死亡情況及背景沒有可疑,但內容涉及事主的家事,不方便透露,又稱自己已經「講多咗」。

陳彥霖的屍體為何全裸、她生前是否有被捕等,引起公眾關注。江永祥在記者多番追問下,指事主有否被捕是其個人私隱,但明白公眾關注,「我可以確認,呢個女仔冇被我哋就反修例任何公眾活動拘捕過。」其後江永祥在回答英文問題時指,警方確認事主沒有在近日社會動亂事件中被捕,但對於事主之前曾否被捕,基於個人私隱的考慮不會回答更多。(I could confirm that she had not been arrested in any cases relating to the recent social unrest, but for whether she had been arrested before I could not tell you more because of the personal data privacy consideration.)

綜合警方說法、《蘋果日報》報道及眾新聞翻查資料,陳彥霖事件時序如下:

9月19日:陳彥霖失蹤

9月21日:陳彥霖家人報案。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警方網頁公布的「失蹤人士」、警方的新聞發布平台,均沒有陳彥霖失蹤的尋人訊息

9月22日:警方的新聞發布平台指,警方接獲報案,在油塘魔鬼山對開100米海面撈起死者,指死者為一名年約25至30歲女子,身高約1.5米,中等身材,蓄長金髮。警方表示,未有於現場檢獲遺書,死因有待驗屍後確定,案件交由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未有公布死者身分

9月24日:連登及Telegram出現陳彥霖尋人啟事(根據《蘋果日報》10月11日的報道)

9月26日:一名姓張男子在約20輛小巴上貼尋人啟事,但一日後已取下,指:「第二日警方已經通知咗屋企人,話搵返條屍」。(根據《蘋果日報》10月11日的報道)

10月5日:警方回覆《蘋果日報》查詢指,初步調查相信浮屍是15歲失蹤女童

10月9日:警方向《蘋果日報》口頭確認油塘浮屍是失蹤陳姓女童

10月10日:陳彥霖遺體火化 (根據《蘋果日報》10月11日的報道)

10月11日: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在記者會上指,在陳彥霖就讀、位於將軍澳的職業訓練局(VTC)青年學院閉路電視中,看到陳彥霖在9月19日晚上,將財物放在學校內,然後赤腳走向海濱公園方向。警方未有交代查看閉路電視的日期。

根據司法機構的簡介,有20類須予報告的死亡個案,交予死因庭處理,包括:醫學上未能確定原因的死亡、意外或受傷導致的死亡、自殺身亡、罪行或懷疑罪行導致的死亡等。當有死亡個案須向死因裁判官報告,屍體將被送往醫院或公眾殮房,並由病理學家展開以下程序︰進行屍體外部檢驗;向死因裁判官提交檢驗結果及死因;若未能確定死因,則要求發出屍體剖驗命令;向死因裁判官簡述死亡情況,例如臨床病徵、背景等。

涂謹申表示,死因裁判官決定是否展開死因研訊時,會考慮警方報告及解剖報告。他指,陳彥霖遺體已經解剖有報告,若家人不滿未有展開死因研訊,有權寫信給死因裁判官要求開庭。警方亦在昨天的記者會表示,有待驗屍官確定死因。

警方確認陳彥霖為失蹤人士。公眾可以在政府新聞公布警方網頁查看失蹤人士的訊息。在政府新聞處網頁,可以見到警方呼籲市民提供失蹤人士訊息,亦會見到尋回失縱者的訊息。在警方網頁,則可以查看仍然失蹤的人士。

眾新聞向警方查詢為何未能在警方網頁及政府新聞處系統,找到陳彥霖失蹤的訊息,又問及一般處理失蹤報案的流程,包括警方接報後,根據甚麼準則決定公開失蹤與否、何時公開;是否會同步在警方「失蹤人士」網頁以及政府新聞處發布;是否只有在銷案後,才會將失蹤訊息下架等問題。警方未有在截稿前回覆。政府新聞處表示,其系統的失蹤人士訊息,一律由警方自行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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