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鏡頭前展示記者身份證違私隱條例 警:已訓斥警員

【Now新聞台】一名警員去年在大埔超級城截查一名記者,並在直播鏡頭前展示記者的身份證,私隱專員公署經調查後,認為涉事警員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去年12月26日,在大埔超級城有人聚集,立場新聞一名記者在採訪期間被警員截查,警員把身份證在鏡頭前展示數十秒。個人資料私隱公署主動調查事件,並發表調查報告。

報告認為,涉事警員將該名記者的身份證展示於鏡頭前,與截查職務和核實身份的目的不一致、亦非直接有關,在沒有該記者同意和豁免條款不適用的情況下,有關行為違反私隱條例關於個人資料使用的保障資料原則。

私隱專員公署提出四項建議,建議警務處考慮修訂程序手冊,針對前線警員的截停搜查行動制定清晰指引,加強培訓和提醒警務人員,必須尊重及保障受查人士的個人資料。

警方表示接納報告並跟進四項建議,認同警員行為有不足,已對有關人員作出訓斥,會參考調查報告內容就事件進行紀律覆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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