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電器 擬先徵回收費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政府去年初就「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制」進行諮詢,據了解,當局將盡快公布執行詳情,初步傾向由市民購買電器時,預先繳付回收處理費。環保團體促請政府設「專款專用」的環保回收處理基金,支持回收商運作,並設委員會按市場價格定期更新收費水平。 本報記者 現時本港每日有九千噸廢物落入堆填區,要達到二○一五年提升回收率至五成半的目標,必須落實生產者責任制。據了解,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制將在稍後推出。○八年本港產生的廢電器電子產品約七萬公噸,按年增長百分之二,當中八成循環再造。 按處理成本計 雪櫃較貴 計畫納入規管的「四電一腦」,包括電視機、洗衣機、雪櫃、冷氣機和電腦產品(桌上電腦、手提電腦、打印機、掃描器和顯示器);但不包括手機、數碼相機和電子遊戲機。 要支付回收處理費,市民最關心收費水平和繳付方式。據了解,有別於台灣由生產商和進口商支付環保費,本港較傾向效法日本和荷蘭做法,市民在購買電器或電腦時先向零售商預繳回收處理費,再用作支持回收承辦商營運,可以將回收費歸納入售價,或分開列明。 市民對收費水平相當敏感,據悉稍後公布收費釐定方法,多數按處理成本計算。地球之友高級環境事務主任區詠芷表示,回收費視乎該電器拆解後的回收價值和處理成本而定,例如雪櫃運輸成本較高,但塑膠不算值錢,回收費變相較高。洗衣機和冷氣機有銅部件,電腦底板更有白金和黃金等貴價金屬,較為值錢,所以回收費較低。在外國,大型電視、洗衣機回收費約二百至二百五十元。本地民調亦指,回收費為售價百分之二點五算合理。 徵機費2.5% 港人較接受 業內人士指,由市民預繳回收費,丟棄時「以舊換新」,或由零售商和生產商回收,令市民較有責任意識;但生產商亦有責任改用環保物料,故部分國家由生產商預繳,再轉嫁消費者收回。 環團關心,收集的回收費如何運作,有如膠袋稅初期入落庫房,還是另設回收基金處理。諮詢文件曾提出,可考慮交由商業但非牟利的組織、半官方法定機構,或者政府直接管理。 環團倡設「專款專用」基金 綠色力量行政總幹事文志森認為,最好另設獨立基金運作,並由政府包底,「當然由回收基金支付處理費,好過入庫房再撥出來。」地球之友區詠芷亦支持「專款專用」,以台灣為例,當地早有垃圾收費,將不同類別的廢物釐定不同回收費,再撥入環保署設的「資源回收基金」。該基金由環保署、回收業界、專家學者和獨立人士組成委員會,旗下有費率審議委員、稽核認證團體監督委員會和技術諮詢委員會。回收費水平都由費率審議委員會釐定,「金屬價格浮動,一定要『貼市』,所以會不時更新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