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發局稱美國產地標籤政策對香港實際影響不大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早前指,美國將香港產品不能標明「香港製造」的實施日期,延後45日至11月9日才落實。貿發局研究總監關家明表示,每件產品的生產地都要按照世貿嚴格規定。一般而言,產品需要在當地完成25-35%比例加工工序,部分特殊產品甚至要求某種源料由當地提供及加工,才可稱為當地製造。而為證明產品在當地製造,每個地方都會按照既定程序發出產地來源證,有關手續須獲政府及相關機構認可,亦可能涉及費用。 關家明認為,如果一件產品要由「香港製造」變成「中國製造」,在世貿眼中,可能已經違規,亦會衍生香港無權發出中國產地來源證的複雜問題。他認為,如果最終要通過與內地協商解決產地來源證問題,就好像「自己違反世貿條例,再迫內地違例」,他形容概念極為怪誕。 不過,關家明提到,美國單方面的要求,撇除所有複雜問題,對香港的實際影響不大,因為香港真正製造再出口到美國的貨品佔比小。